在建工程内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遵循以下规定:
净宽度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
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米。
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米。
耐火极限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小时。
坡道要求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当坡道坡度大于30°时,同样需要满足上述要求。
照明与标识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防护栏杆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防护栏杆。
材料选择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可燃材料建造。
当使用爬梯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其他
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在建工程内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设置,并遵循当地建筑和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