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法规,旨在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下是办法的主要内容:
总则
目的: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业领域的用能及节能监督管理活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企业责任:
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接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节能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工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节能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
组织制定工业能源战略和规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节能政策和标准。
组织协调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指导和组织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责:
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工业节能监察原则: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
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被监察单位义务:
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
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
该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旨在通过明确节能管理的职责、加强节能监察、鼓励社会参与等措施,全面提升工业节能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