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问题涉及的是2016年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具体为《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该规则于2016年4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规则的主要内容概述: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16年)要点:
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财务管理任务
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和执行。
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
加强对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职责
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职责
加强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
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础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包括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盘点核实等。
遵循相关规定,合理编制和使用建设资金。
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项目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
建设成本管理
规范建设成本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和设备投资支出的定义。
以上概述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如需详细内容,请参考《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