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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时间:2026-03-25 00:09:04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一种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概念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法人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职责

出资人及其党组织、国有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建立董事会的企业,由董事会负责相关工作方案、考核、薪酬兑现及聘任(或解聘)。

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由出资人、控股股东代表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具体实施。

企业党组织负责研究讨论相关工作方案和考核结果应用等重大事项。

契约签订

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一般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相关责任书。

对于未建立董事会或董事会不健全的企业,可由出资人、控股股东代表与总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

考核与薪酬

经理层成员的薪酬与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实现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原则

契约管理、权责对等,依法合规、平等协商,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责权利关系。

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有机统一,薪酬与业绩同升同降,考核结果刚性运用。

推行背景与要求

该管理方式是为了打破“铁交椅”、“大锅饭”,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立下军令状,明确责任制,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到2022年,国有企业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1年内要完成70%。

通过这种管理方式,企业能够更有效地激发管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水平,实现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