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
文件整理应反映文件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文件之间的规律决定了它们之间存在有机联系,这有助于反映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并为归档后的查找和利用提供便利。
区分不同价值
根据文件的价值,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保管期限,并分别进行整理归档。
便于保管和利用
这是归档文件整理的最基本原则,也是整理的最终目的。
整理单位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排序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
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
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
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排列原则
事由原则: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
整理步骤
组件、分类、排列、修整、装订、编页、编号、编目、装盒、排架等。
档案分类
根据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
档号编定
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根据文件性质和重要性分为永久保存、10年保存、5年保存和1年保存。
档案清理
定期清理档案,对已到保存期限的文件进行销毁,并对保留的文件进行标记。
整理归档文件时,应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并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整理后的文件应齐全完整,破损的文件应修整,字迹模糊的文件应复制,且使用的材料符合档案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