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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时间:2026-03-24 13:20:33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

文件整理应反映文件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文件之间的规律决定了它们之间存在有机联系,这有助于反映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并为归档后的查找和利用提供便利。

区分不同价值

根据文件的价值,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保管期限,并分别进行整理归档。

便于保管和利用

这是归档文件整理的最基本原则,也是整理的最终目的。

整理单位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排序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

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

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

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排列原则

事由原则: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

整理步骤

组件、分类、排列、修整、装订、编页、编号、编目、装盒、排架等。

档案分类

根据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

档号编定

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根据文件性质和重要性分为永久保存、10年保存、5年保存和1年保存。

档案清理

定期清理档案,对已到保存期限的文件进行销毁,并对保留的文件进行标记。

整理归档文件时,应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并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整理后的文件应齐全完整,破损的文件应修整,字迹模糊的文件应复制,且使用的材料符合档案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