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比赛的基本规则如下:
比赛时间和人员
手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时长为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每队由12名球员组成,其中7名球员上场比赛,5名为替补球员,1名为守门员。
开球
比赛开始时,在球场中央进行开球。
由抛硬币获胜的队伍选择开球或者选择防守方向。
开球时,一名队员站在中线中点,将球传给本方队员,比赛正式开始。
持球移动
球员可以持球最多走三步,且持球时间不能超过3秒(守门员在球门区内除外)。
运球时,球在地上弹起的高度不能高于膝盖。
射门
球员可以在除了球门区(守门员活动区域)外的任何地方射门。
射门时,如果球从球门上方越过球门线且在球门框架内算得分。
进球后,由失球方在中线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传接球
可以用单手或双手传接球。
不允许抱球或用身体压球等不合理的控制球方式。
犯规规则
个人犯规:
阻挡:当进攻球员在无球状态下被防守球员用身体不合理地挡住前进路线,属于阻挡犯规,进攻方将获得任意球。
团队犯规:
如果防守队员用拳头击打对方手中的球,或防守队员用推、拉、抱、撞、打、绊等动作,将被判罚。
得分规则
只有通过手部接触球门区内的球才能得分。
如果球员用手将球投进对方球门区内,即为进球,得1分。
如果球员用身体其他部位进球或对方球员犯规而进球,则无效。
比赛结束
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打成平局,则进行决胜期的比赛。
决胜期由两个5分钟组成,中间休息1分钟(双方交换场地)。
如果第二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则进行掷罚7米球,双方各出5名队员,直至决出胜负。
这些规则确保了比赛的公平性和激烈性,同时也保障了运动员的安全。在比赛中,裁判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犯规行为进行判罚,确保比赛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