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TC发票的抵扣税率,存在以下几种说法:
高速公路通行费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无论属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是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都须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票面注明税额抵扣,不再执行计算抵扣政策。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无论属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是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都须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票面注明税额抵扣,不再执行计算抵扣政策。
其他相关税率
ETC电子发票抵扣的税率是17%。
在中国,ETC开票通常可以抵扣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抵扣的税点取决于相关法规和政策,一般来说,增值税抵扣率为13%或者9%,消费税抵扣率为3%。
综上所述,ETC发票的抵扣税率主要取决于具体的通行费类型及取得发票的时间。目前,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的抵扣税率分别为3%和5%(自2019年1月1日起),而ETC电子发票的抵扣税率通常为17%。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