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定资格和权限。
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审查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超出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
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审查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规定。
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足以支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审查被申请人在行政行为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准确无误。
是否存在其他不合法的情形:
审查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此外,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还涉及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包括对其客观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职权范围的审查。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是一个全面、细致的过程,旨在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