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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

时间:2026-03-23 23:24:25

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部地区和特定区域企业税收优惠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条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污染防治企业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其他特定优惠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