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面临的指控和罪名主要包括:
违反宪法
泄露公务机密,指使崔顺实等介入国家政策、国务会议和政府人事任免,严重干扰了国家外交走向及国防军事部署。
滥用职权,逼迫企业捐款,对“世越号”沉船事故应对不利、制造文艺界黑名单等。
违反法律法规
涉嫌收受贿赂,与崔顺实共谋,强迫三星集团等多家大企业向与崔顺实“共同经营”的Kir财团及K体育财团捐款774亿韩元(约4.59亿人民币),并涉嫌收受三星太子提供的训练费用433亿韩元。
侵吞公款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检方怀疑朴槿惠执政期间每月定期从国家情报院“提款”,总金额近40亿韩元(约合2351万元人民币)。
干涉选举,非法干涉2016年国会议员选举,以达成在党内“排除异己”的目的。
其他罪名
指控朴槿惠与崔顺实合谋强迫企业向两人“共同运营的”财团捐款774亿韩元(约合4.7亿元人民币)。
制造文艺界黑名单,打压异己,被列入名单的包括超过9000名艺术家、导演、作家等文化界人士。
综上所述,朴槿惠面临的指控涵盖了违反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涉及选举和权力滥用等多个方面,最终被判处2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