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般纳税人城建税减免政策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上述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
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他相关减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但仍需缴纳城建税。
一般纳税人优惠政策
2019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属于小微企业,其六税两费(包括城建税)可以减半征收。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间接减少了城建税的计税基础。
总结:
2019年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减免政策主要适用于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这些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