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作规则、股东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公司必须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有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总结来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股东人数、出资额度、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等方面的法定要求,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