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 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定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私利私求,其核心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党为公
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都要反映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党的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执政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执政为民要求党始终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民造福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的时代表达。
党的工作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上所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党的理论和政策,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