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缴纳方法如下: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税额标准
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2元至24元。
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9元至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元至12元。
计算方法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单位税额。
纳税主体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纳税时间
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具体缴纳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免税范围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
粮食仓库、职工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公安机关临时宿舍用地。
企业厂区以外、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不含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
请根据上述规定计算2019年的土地使用税,并按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