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摔伤是由于个人原因,如走路不小心、路滑等,并没有涉及到交通事故或者第三方责任,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摔伤是因为路面存在安全隐患,且这些隐患与工作单位或相关责任方有关联,例如工作单位负责维护的路段,那么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上班路上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 摔伤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2. 摔伤是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 摔伤情形不属于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满足条件,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