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问题涉及的是《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是该规定的要点:
目的和依据
旨在规范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资产证券化业务定义
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
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资格要求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需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基础资产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
能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可以是单项或多项财产权利或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交易基础真实,交易对价公允,现金流持续、稳定。
可能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特殊目的载体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如专项计划)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其他规定
包含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职责。
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备案。
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
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监督管理。
以上要点概述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