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数量
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
若长期(5年以上)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从事会计工作,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题方案或会计案例分析报告。
论文质量
论文应紧密结合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理论,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
论文内容应具有实用性、操作性和创新性,能够体现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研究成果。
发表要求
论文需发表在有CN刊号、ISSN刊号、省部级以上的会计专业类正规期刊上。
论文发表时间应有间隔,不建议集中在一段时间发表。
其他要求
在公开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书籍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0字。
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级以上会计相关的课题或研究成果1项以上,并已结项。
省级以上管理会计、内控等案例评选中获奖案例的主要完成人。
建议:
申报人应提前规划好论文的撰写和发表工作,确保论文质量和数量符合评审要求。
选择合适的期刊进行投稿,注意论文的方向和期刊的登刊范围是否匹配。
若有长期在乡镇单位工作的经历,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条件提交相关专题方案或案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