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A级:
不燃材料,如石膏板、瓷砖、玻璃等。这类材料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会发生燃烧,没有火焰蔓延的情况,并且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其质量损失率和产烟毒性等级也符合相关要求。
B1级:
难燃材料,如岩棉板、硅酸钙板、特殊处理后的挤塑聚苯板(XPS)、特殊处理后的聚氨酯(PU)、酚醛、胶粉聚苯粒等。这类材料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燃烧性能较好,有一定的阻燃作用。
B2级:
可燃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PU)、聚乙烯(PE)等。这类材料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燃烧性能较差。
B3级:
易燃材料,如聚苯泡沫等。这类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要求如下: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其他场所:
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综上所述,在选择外墙保温材料时,应优先选择防火等级高的材料,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