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和二十五个步骤:
申请入党阶段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一般为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要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
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逐级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
指定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确定发展对象: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逐级报上级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会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政治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严格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并报上级党委预审。
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预备期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
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提交书面转正报告。
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进行讨论,作出是否批准转正的决议。
上级党委审批: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发放正式党员证书。
以上是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程序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