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功能定位
拘留所:主要拘留行政违法人员,关押那些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进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拘留期限一般较短,通常不超过20天,有些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0天。
看守所:主要羁押犯罪嫌疑人等待判决,包括所有刑事犯罪的人员在被办案单位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此外,看守所还羁押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已决犯。
关押对象
拘留所:关押违法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政违法人员,例如打架斗殴、卖淫嫖娼、酒后驾驶等行为人。
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包括等待判决的刑事犯罪人员和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已决犯。
服刑方式
拘留所:服刑人员不会被强制劳动,作息受到严格控制,饮食以水煮菜和粥为主,家属可以缴纳一些钱购买小食品。
看守所:判决前不能家属会见,不能通电话,写信要看具体监所规定。基本不用干活,极少数可能做一点手工活。饮食也多为水煮菜,没什么油水。
监狱:罪犯需要劳动,强度基本等同于外面工厂,但条件比不上外面工厂。有减刑条件的罪犯会拼命劳动争取减刑机会。可以打亲情电话、进行亲情会见、申请亲情帮教,活动空间和伙食相对看守所要好很多。
管理机构
拘留所:由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拘留所的设立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看守所:由公安局管理,是刑事羁押场所。
监狱:属于司法系统,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总结: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定位、关押对象、服刑方式以及管理机构。拘留所主要用于关押行政违法人员,期限较短,不涉及刑事审判;看守所则用于羁押犯罪嫌疑人及短期已决犯,等待刑事审判,且管理较为严格;监狱则是判决生效后长期服刑的地方,服刑人员需进行强制性劳动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