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产假天数为 98天+三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陪产假:
配偶陪产假为一个月。
育儿假:
夫妻双方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此外,如果难产,则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
夫妻双方可以合理利用育儿假,以便有更多时间照顾新生儿。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产假和陪产假政策,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