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23)规定了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适用于新建和改建设计速度为200km/h及以下铁路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监理单位检验规定
监理单位需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且均不少于一次。
对于某些特定条款,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在其他一些条款中,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地面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包括原地面地基碾压质量、地面坡度、台阶设置、换填范围和深度等。
确保换填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换填分层压实质量满足设计标准。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对于设计行车速度在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以及无碴轨道铁路的路基工程,也有相应的验收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施工质量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