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目的: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直管部、直属部、厂、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材料的集中采购及管理。
物资定义:包括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配套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采购程序
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内的物资采购计划报集团归口管理部门,按集团批复意见执行。
各单位所需采购的主材原则上必须集中到法人层次由统购中心进行采购,如因特殊情况需自行采购,必须经过统购中心核实确认,并获得授权。
采购计划管理:物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用单位需按时提报,由材料科汇总平衡后形成采购计划。
采购原则
公开招标或邀标方式:一次性购买公司物品超过50万元的大宗物资用品。
比价采购:5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需要进行比价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商。
集中采购:原料、机物料等由营销部统一负责。
询价比价原则:采购人员需综合评估供应商的报价、质量、交货时间等因素。
职责划分
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
各单位材料分管部门需向企管办如实上报《施工项目基本情况表》,说明项目主材需用量、供应方式、资金支付方式等信息。
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
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
监督与问责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公司物资采购的规范性、透明性和高效性,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