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案由规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并结合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下是2018年案由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人格权纠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姓名权纠纷
肖像权纠纷
名誉权纠纷
荣誉权纠纷
隐私权纠纷
婚姻自主权纠纷
人身自由权纠纷
一般人格权纠纷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婚约财产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婚姻无效纠纷
撤销婚姻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同居关系纠纷(包括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合同纠纷
代位权纠纷
撤销权纠纷
变更合同权纠纷
解除合同权纠纷
履行合同权纠纷
违约责任纠纷
赔偿损失纠纷
违约金纠纷
保证金纠纷
担保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运输合同纠纷
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转化合同纠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技术培训合同纠纷、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
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
所有权纠纷
用益物权纠纷
担保物权纠纷
占有物返还纠纷
侵害财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不当得利纠纷
无因管理纠纷
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
宣告失踪案件
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公司清算案件
破产程序案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
这些案由规定旨在确保民事案件的正确审理和法律的统一适用,便于司法统计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