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细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可衡量性:
细分后的各个子市场范围清晰,购买力和规模可以被衡量的程度。如果细分变数很难衡量,就无法界定市场。
可进入性:
所选定的细分市场必须与企业自身状况相匹配,企业有优势占领这一市场。可进入性具体表现在信息进入、产品进入和竞争进入。
可赢利性:
企业新选定的细分市场容量足以使企业获利。细分市场的潜在规模足够大,能够适应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差异性:
细分市场在观念上能被区别并对不同的营销组合因素和方案有不同的反应。企业应当分别制定出独立的营销方案。
相对稳定性:
细分后的市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以便企业可以长期有效地占领该市场。如果市场变化太快,企业来不及实施其营销方案,市场细分则没有意义。
可达性原则:
市场细分后的市场应该可以被有效地到达,并且能够接受市场营销的策略和推广。
经济性原则:
市场细分应该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即不同的市场应该能够带来足够的收益来弥补市场细分的成本。
可操作性原则:
市场细分应该能够为市场营销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并且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来满足这些需求。
这些原则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进行市场细分,从而选择最合适的目标市场,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实现市场定位和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