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内容 :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微观本质:
反应前后原子种类不变,原子数目不变,原子质量不变。
化学反应的本质:
微观本质是分子分裂成原子,原子再重新组合成新分子;宏观本质是产生新的物质,但元素种类不变。
应用
配平化学方程式的依据。
推断反应物及生成物的分子式或化学式。
确定物质的组成元素。
说明物质反应前后质量变化的原因(如镁带在空气中燃烧,固体质量为何增加)。
对化学反应进行宏观与微观分析及探究。
注意事项
质量守恒定律适用于一切“化学反应”,不能用于解释物理变化。
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并不是各物质的任意质量之和,不参加反应的物质的质量不能计算在内。
“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应当包括固、液、气态所有物质,而气体和沉淀的质量容易漏算。
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它表明质量既不会被创生,也不会被消灭,而只会从一种物质转移到另一种物质,总量保持不变。这一定律在19世纪末经过了精密测量技术的检验,结果表明在任何化学反应中质量都不会发生变化,从而验证了其科学性和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