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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时间:2026-03-21 00:07:52

当前西安市公积金提取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重大疾病提取条件调整

提取标准由“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调整为“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全体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以2022年数据为例,西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4元,因此,职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超过此金额即可提取。

无房租房提取条件补充

职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显示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无住宅信息的,适用无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和时限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一年办理一次提取。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提取流程

职工应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提取审批表,并由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

职工持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准予提取的,职工持审批表和转账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

其他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可以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提取。

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在西安市无房产且租住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可以提取。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可以提取。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提取。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