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是: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的修订,于2020年5月29日由公安部令第158号文件废止。
废止前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需遵守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承担相应的消防工作职责,如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
由于规定已被废止,目前应参考最新的消防法规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导意见。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咨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