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无犯罪记录;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就业许可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签证类型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Z字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就业证件
入境后,外国人需取得《外国人就业证》(现可能已更名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审批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文件;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申领许可证书;
用人单位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和劳动合同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
特殊情况
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
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证在华工作。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规定更新整理而来,具体实施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