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年假计算公式如下:
1. 对于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为:
```
年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年休假天数
```
其中,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为: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对于离职员工,当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为:
```
年假天数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
3. 如果员工当年度未安排年休假,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
```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 ÷ 21.75天) × 200% × 应休天数
```
请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