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如下:
许可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包括经营地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一致。
无超过许可经营范围的情形。
从事网络订餐的,需标注网络经营事项。
信息公示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上一次检查结果记录表等。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制度管理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
人员管理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环境卫生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有标识。
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
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
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添加无法说明来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
其他
餐饮服务企业对各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记录。
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配备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建议:
监督检查时,应重点关注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确保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立即整改,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