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国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土地使用者名称:
使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的具体位置。
用途:
土地的使用目的,如住宅、商业、工业等。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的年限,通常为70年。
四至范围:
土地的边界范围。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包括:
申请登记:
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地籍调查:
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
权属审核:
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土地权属性质、用途、面积等进行审核。
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如果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权利人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遗失公告和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