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条是一种用于记录和管理物品出入的文档,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物品出入放行条申请
申请铺号
日期
放行物品数量
备注(包括是否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携带物资人员姓名
携带物资人员证件/号码
申请租户签字
安全服务部签名
客户服务部签名
物品放行专用条
致:深圳嘉里中心管理处
自:楼 单元
公司名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署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品所属权:业主、租户、私人、施工单位
申请日期
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事务部核准
事务部核准意见
核准人签署
核准日期
安管部核准
安管主任/助理主任核实意见
当值安管员核实物品放行记录
物品放行申请须知
装修废料或工具搬出
易燃、易爆、有气味的装修材料进入(但不得在商场里滞留过夜)
平时一般物品搬出
与本商场公共设备、设施相同物品搬出
拆除铺内原有设施、设备(如玻璃门、消防设施等)并将其搬出
大批贵重物品搬出
大批货物出入时需预约货梯,并请填写申请表
物品放行条使用说明
放行条为一次性且仅限申请人使用
放行条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名及行政部签名,盖章方可生效
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事由,何时返还(如无需返还的必须备注原因)
集团物品出门放行条
编号:CORP-XZ-BG10
填表说明及要求:
供光汇员工和外来员工需携带物品出光汇集团总部办公区及招行大厦出门时使用
各种设备、器材及其它重要物品须凭此放行条放行
一式三联,第一联申请人使用交招行大厦门卫保安,第二联行政部存联,第三联为申请人部门存联
放行日期、时间、物品名称、数量
物品放行条(存根)
物品放行条编号
登记日期
物业单元/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主管部门
保卫处
分管院领导
分管院领导
门卫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物品放行条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物品出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