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对物业新规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权利与义务
更换物业公司: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2/3以上业主参与投票且一半以上同意。
物业费缴纳:业主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具体情况和用途。
公共区域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例如电梯广告、公共摊位出租、公共停车位出租等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人应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等信息,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维修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公共区域管理:物业服务人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费用减免情况
逾期交房:如果因开发商原因导致逾期交房,业主在房屋未实际入住期间可以免交物业费。
配套设施不达标:小区交房时园内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业主可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直到达到标准后才重新支付,减免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房屋质量问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处于维修期,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规定
物业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对物业费的知晓权:小区的物业收费表必须由物价局审查并批准,业主有权检查收费表和价格是否合法。
这些新规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