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加班,需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前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员工姓名并签名。
经理跟班原则
部门有员工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必须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尽快离开公司休息。
经理持钥匙原则
第一个申请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领取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
持钥匙的经理全面负责监管,确保加班人员按时离开,并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进行处罚。
加班钥匙管理
持加班钥匙的经理在加班结束后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并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加班申请与审批
晚上加班需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书面提报《加班申请》,注明加班原因、人员名单和工作内容,并经部门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需交行政部备查,未经过书面申请和部门经理批准的加班不计考勤。
加班时间控制
员工加班需进行打卡考勤,未及时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
部门经理需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加班时间控制在批准范围内。
加班结算
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具体结算方式依据《加班申请单》中的批复确定。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其他规定
员工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2小时。
加班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公司。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并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各部门和员工需严格遵守,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照程序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