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通用低压电器。
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安装原则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有合格证件和设备铭牌。
验收检查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验收检查,包括包装和密封应良好,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安装方法
低压电器可以通过支架、金属板或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他建筑构件上,金属板和绝缘板应平整。
如果采用卡轨支撑安装,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严禁使用。
如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并与螺栓规格相符的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
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并采取防松措施来固定紧固螺栓。
特殊要求
特殊环境下的低压电器(如防爆电器、热带型、高原型、化工防腐型等),其安装方法尚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查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设计图、施工工艺说明书和电气设备产品体检质量证明书。
根据施工工艺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对电气设备产品及相关元件进行了解,准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及配件。
按《安装运行验收规范》规定,备好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以及所需的测试仪器及其耗材等。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并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