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外皮最凸出处(不含居住建筑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规划设计时,需要综合考虑防火、防震、日照、通风、采光、视线干扰、防噪、绿化、卫生、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多种因素,以确定合理的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系数是指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出现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相应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对于板式建筑群体布置,当两建筑夹角小于5°时,也可以按照群体布置的间距系数计算建筑间距。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建筑,其建筑间距有不同的规定:
居住建筑
板式建筑的长边平行相对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长边之间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在正南北向按照1.6(改建区)或1.7(新建区)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120米时,可按120米控制建筑间距。
在正东西向按照1.5间距系数计算后,建筑间距大于50米时,可按50米控制建筑间距。
非居住建筑
多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并不小于6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
高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并不小于20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8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多、高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8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3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
楼间距
楼间距是指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通常用于普通小区,以满足日照时长、采光、通风、隔音等要求。
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且国家规定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舒适和便利,同时兼顾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效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