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核
采购人编制采购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核。
招标委托与方式确定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市场调查与招标文件编制
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发售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
出售招标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接受投标文件
接受投标人的标书,并审查其有效性。
公开开标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预中标供应商。
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原则和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其发送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监督
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验收与付款
采购单位验收后,将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验收意见表送至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建立档案
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需建立相关档案。
整个流程遵循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