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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管理规定

时间:2026-03-20 15:40:22

会议制度管理规定包含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会议类型及安排

工地现场会议

实行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

时间和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物业公司会议

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30分,地点在总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与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确因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需向公司综合部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指派人员参加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传达。

行政例会

行政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是每月双周周一晚上六点。

总经办负责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各项会议都应做会议记录(早班会除外)。

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不能擅自迟到或早退,提前做好与会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能擅自打断他人发言,手机应调至振动,发言讲话应说普通话,不允许讲方言。

与会人员应态度端正,参与用心,会后应及时传达执行会议精神或决议。

会议记录与纪要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议室管理

会议室由公司行政部或各项目行政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支配使用,并负责卫生、平安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半天向行政人事部前台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准许后方可使用。临时性使用会议室,必需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会议决策与跟踪

会议决议事项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分类进行处理,并追踪会议精神执行的效果。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内容得到有效执行,并加强会议纪律和会议室的管理。根据不同的组织类型和实际需求,具体的会议管理制度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