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最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办法由商务部起草,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以下是办法中的一些关键内容:
适用范围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此办法。
定义
单用途卡是指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自有经营场所、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发卡企业要求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
规模发卡企业的标准由商务部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并以公告形式公布。
管理部门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行业自律
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建议直接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