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最新标准:
新田县
住宅、工业厂房:24元/平方米
商业、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48元/平方米
合肥市
住宅:60—70元/平方米
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100—110元/平方米
其他省辖市
住宅:40—50元/平方米
中心城区
住宅:2%
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房:2%
商业类:2.8%
区县(市)的住宅:0.8%
其他:1.6%
建制镇的计算比例:住宅0.8%,其他1.6%
定州市
城市规划区内住宅、非住宅项目:100元/平方米
建制镇规划区内住宅、非住宅项目:25元/平方米
冀政发51号
市区住宅、非住宅:148元/平方米
其他规定按文件执行
建议根据具体所在地区和项目类型,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