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注销流程分为简易注销流程和正常注销流程两种,具体步骤如下:
个体户简易注销流程:
公告填报
企业联系人登录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将《全体股东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格式上传。
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上传后无法修改。
等待异议
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则进入下一步。
申请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个体户正常注销流程:
银行销户
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并携带所有开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进行银行销户。
空白发票整理
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作废。
注销营业执照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个体户在注销前需先确认法人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若未进行,需带身份证和公章到税务大厅进行实名认证。
注销过程中需先进行国税和地税的注销,拿到相应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后,再办理银行销户和工商注销手续。
工商注销前需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需提交给工商局。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根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