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没有严格区分民法与商法
英美法系中,并没有像大陆法系那样有明确的民法与商法的区分,也没有像民法典那样的商法典。
商事法律规范的来源多样
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不仅包括单行法律、判例,还包括民间自治规章等,这些规范来源广泛,具有实质性的商法内容。
判例在商法中的重要性
英美法系的商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判例法,判例在商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点也体现了实质商法的特征。
综上所述,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主要是因为它没有明确的民法与商法区分,商事法律规范来源广泛,并且判例在商法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