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风考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随意缺考,除非有特殊情况并获得批准。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且不得要求延长考试时间。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
除考试必须的证件外,任何书籍、资料、笔记本、纸张及具有贮存功能的计算器、语音设备及通讯设备等不准带入考场。
已带入的物品需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保持考场秩序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交谈、喧哗或随意走动。
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诚信考试
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或提示答题范围及内容。如果试题不清楚或有错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夹带、抄袭、传纸条、偷看他人答卷等违纪行为。
交卷和离场
考生在考试时间内一般不准中途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离场,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一名监考人员陪同。
交卷时,考生应检查考生序号及姓名,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填写作答。
监考教师的职责
监考教师应按规则监考,提前到考场,认真发卷、收卷,严格掌握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看书报、阅卷等,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学生应尽的责任
学生要认真复习迎考,诚实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清洁卫生,爱护公物。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迟到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以上要求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维护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希望所有考生和监考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公正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