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积分获取规则
购物积分:在爱心超市购物消费的有效金额,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购物积分以购物完成之日起计算,以当月底结算。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额外积分。
活动参与积分:
参与“幸福基金”筹捐的积5分。
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修沟打坝、村务监督等,参加一次积3分。
协助村级安全生产和乡村治理宣传劝导的,一次积3分。
参加村组会议,一次积1分,村干部参加会议不积分。
协助村“两委”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化解一次积2分;有效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息访,息访一次积3分。
积极参加村组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后勤组织和活动演出,一次积2分。
参与清廉文化创作和宣传,支持清廉文化建设,一次积1分。
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抗旱保收等,参加一次积5分。
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制止滋事、破坏公物、盗窃、打架斗殴等,一次积3分。
家庭和睦,子女成绩优异,考取全日制大专积1分,全日制本科积5分,重点本科积10分,“985”“211”院校积20分,研究生及以上积20分。
积分使用规则
积分兑换:顾客可在购物时将积分用于抵扣商品金额,每100积分抵现1元。积分兑换不得超过商品金额的50%。
积分有效期:积分获取的有效期为消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未兑换的积分将自动作废。
积分查询与修改:消费者可通过关注爱心超市官方微信公众号、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服务台查询积分。如发现积分有误,可持有效证据申请修改,修改申请需在积分获取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积分管理
积分卡管理:社区居委会负责印制发行“积分卡”,社会慈善超市负责积分卡的编号登记、配发等管理工作。居民需持有效证件办理会员登记,并领取积分卡。一个证件只可办理一张卡。
积分清零:每年12月31日进行年度积分清零,未兑换的积分将自动作废。
积分奖励
荣誉奖励: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公益事业等可获得积分,积分可兑换相应礼品或优惠券,也可用于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或购买展览活动门票。
特别奖励:对于积极举报邪教活动、做出重大贡献等特殊情况,可获得额外积分奖励。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积分制度激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和文化建设,同时提高顾客忠诚度和超市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