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5)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规定。
增加了对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业企业设计的规定。
增加了对工业园区总体布局的规定。
增加及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常用术语及定义
。
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
增加了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职业卫生要求以及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求等内容。
增加了在无法避开自然疫源地,或毗邻气体输送管道,或工业污染区进行工业企业选址时的职业卫生要求。
增加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卫生设计原则。
增加了工作场所防尘、防毒的具体卫生设计要求
增加了除尘、排毒和空气调节设计的卫生学要求。
细化了事故排风的卫生学设计。
增加了毒物自动报警和检测报警装置的设计要求。
增加了系。
这些修改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并提高工业企业的卫生水平。建议相关企业和设计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遵循这些标准,确保工业企业设计的卫生要求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