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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6-03-20 12:04:19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 备用金定义

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三、 允许使用备用金的部门

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四、 备用金限额

1. 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

2. 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

3. 科研部:20000元人民币

4. 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五、 备用金用途

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 备用金管理

专人管理 :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

职责

办理借款手续

办理借出手续

办理报销手续

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借款流程

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

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报销流程

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采取用完即时报销办法。

借款人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七、 备用金账户管理

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八、 监督与检查

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账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九、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