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费缴纳标准如下:
在职党员
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
3000-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
5000-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
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0.2-1元。
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每月交纳0.2元。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
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其他情况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
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
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
按自行脱党处理。
这些标准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的党费缴纳。如有新的规定出台,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