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
吴业军(校长)
副组长:
郭素琴(副校长)
成员:
全体教师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 家校联系的常设机构,负责家校沟通。
2. 每学年每位教师进行全面家访,并对特殊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两至三次家访,填写家访记录单,作为年度德育考核的一项内容。
3. 家长开放日:上学期10月的第二周星期二为家长开放日,下学期4月第二周星期二为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到校与学生共同生活一天,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教师的教学状况,学校的管理状况。教师要热情接待家长,接受家长的咨询、建议、检查和听课等,并做好记录。
家长学校的学习制度
1. 家长学校成员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
2. 家长学校设在镇二小学,领导成员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3. 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4.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 鼓励家长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6. 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7. 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学习学校颁发的《家长行为规范要求》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8. 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9.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10. 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政教处、教导处、少先大队具体负责操作。
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
1. 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2. 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3. 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4. 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5. 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6. 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人员有适当分工。
7.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8. 充分利用幼儿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9. 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10. 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11. 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12. 以《家长学校教学大纲》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充分利用园刊宣传作用,在幼儿园网站开通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13. 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幼儿园、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网上问答等)。
14. 建立教学档案。
15. 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6. 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通知、资料等都分类别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17. 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必须做到“六个有”,即有家长学校牌子;有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有活动场所;有师资队伍(有固定或兼职老师、有家教等教学参考材料);有规章制度(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有考勤制度、上课及活动有记录);有教学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教学或活动,每次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