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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2026-03-20 09:26:59

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以下五个评价维度:

思想品德:

评价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法律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学习态度与能力:

评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以及学习能力的提升情况。

身心健康:

评价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体育锻炼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艺术素养:

评价学生在艺术方面的才能、兴趣和审美能力。

实践与创新:

评价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价方式以“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为载体,通过自评、互评和师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具体等级比例为:A等占50%、B等占45%、C等占5%左右、D等不超过1%。

评价时间为每学期一次,初中毕业时综合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升学成绩有影响,具体计算分数为:A等50分、B等45分、C等40分、D等30分。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链接登录评价系统:

[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http://zhsz.xnedu.cn/)

建议学生和家长定期查看评价系统,了解学生在各个维度的表现,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