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以下五个评价维度:
思想品德:
评价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法律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学习态度与能力:
评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以及学习能力的提升情况。
身心健康:
评价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体育锻炼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艺术素养:
评价学生在艺术方面的才能、兴趣和审美能力。
实践与创新:
评价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价方式以“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为载体,通过自评、互评和师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具体等级比例为:A等占50%、B等占45%、C等占5%左右、D等不超过1%。
评价时间为每学期一次,初中毕业时综合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升学成绩有影响,具体计算分数为:A等50分、B等45分、C等40分、D等30分。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链接登录评价系统:
[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http://zhsz.xnedu.cn/)
建议学生和家长定期查看评价系统,了解学生在各个维度的表现,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